《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2019-08-29 来源:吉林省民政厅


 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 》(吉政办发〔2019〕17号)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

  吉林省是全国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省份。截至2017年末,我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25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9.33%,高于全国2个百分点; 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36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2.4%,高于全国1个百分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特别是近年来坚持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着力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从用地保障、税费优惠、金融支持、财政补贴等多个方面,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切实加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全省各类养老机构达到1370个,建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878个、农村养老服务大院4220个,初步搭建起覆盖城乡、层次分明的养老服务网络;不断拓展养老服务惠及范围,建立完善了特困人员供养、贫困居家失能老人护理、高龄老人津贴长期护理保险等制度,服务对象从特殊老人向全社会老人逐步延伸。

  虽然我省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居家养老的基础性地位不突出,医养融合不够深入,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不高,养老服务质量有待提升。为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进一步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提升全省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省民政厅和省老龄办牵头起草了我省《实施意见》,经省委深改组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制定出台《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龄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制度安排。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32项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主要内容有5个方面:

  一是在基本生活保障方面,主要包括:建立以生活照料为基础,专业护理为支撑,物质保障与精神慰藉并重,多层次、多主体、多模式的居家养老照护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生活津贴补贴制度。推进老年宜居社区、老年友好城市建设,逐步开展社区、家庭涉老化设施改造。

  二是在健康服务方面,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做好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并建立健康档案。加大推进医养结合力度,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服务。

  三是在交通出行方面,主要包括:实行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电)车、轻轨、地铁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应逐步配备老弱病残专座。新(改)建汽车客运站对老年人等重点旅客候车室(区)、无障碍通道和服务设施实行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竣工验收和同步使用。

  四是在文体教育方面,主要包括:优化老年教育体系结构,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社区老年教育网络,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推动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办学,减免享受低保政策的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的学费。收费公园、园林、景区、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未满65周岁老年人享受门票价格优惠。外埠老年人享受同等优待。

  五是在法律服务方面,主要包括: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老年人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扩大到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文旅产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将老年人的经济困难标准放宽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鼓励司法鉴定机构根据老年人的具体情况,采取司法鉴定到现场、到病房、到家庭的上门服务和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减免鉴定费用的“服务老年人三到一免”措施。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特点

  总体上看,《实施意见》坚持了改革导向和问题导向,既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意见》要求,又注重结合实际体现我省特点。

  一是目标明确,着眼提升老年人幸福生活指数。《实施意见》提出的照护服务涵盖了老年人医、食、住、用、行、娱等各个方面,重点关注贫困、高龄、失能、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及低收入老年人的生活状况,符合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和保障改善民生的客观要求。

  二是立足实际,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相适应。针对当前我省老年人照顾服务相关政策碎片化、差异化的实际,《实施意见》既注重城乡统筹和政策衔接,强调因地制宜、适度普惠、循序渐进,突出分层分类,确保落实做细;又注重与原有相关法规政策的连贯性、一致性,体现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新情况,实现新发展。

  三是注重实效,特别强调照顾服务项目的具体实施。在国务院《意见》20项重点任务的基础上,《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为32项,目标更加明确,措施更加具体,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和民生工程,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力求部署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

  《实施意见》已经印发到市、县两级政府,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政策阐释工作,营造更加浓厚的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积极回应老年人诉求和社会关切。落实责任分工,对照《实施意见》重点任务部门分工,进一步明确具体措施,打好“组合拳”,确保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落地落实。强化保障措施,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把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企业承担。